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7-11-21 作者:辛集市编办
辛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冀政办字〔2016〕212号),按照省编办《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机编办〔2017〕105号)有关要求,我办制定了《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6日
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编办和省编办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精神,紧密结合实际,以日常登记管理为基础,加强实地核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确保监管规范有序进行。
(二)公正公开
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操作规则,全面公开执法事项、程序和结果,实行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
(三)动态管理
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数据,确保完整准确。
(四)随机检查和专门检查相结合
根据工作需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可就一个或多个事项对其核准登记的部分或全部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通过日常书面审查、网络监测、绩效考核、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检查。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2017年11月底以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和年度报告全部纳入清单,实现抽查内容全覆盖;同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抽查细则,明确抽查内容、比例、频次、程序、方式、责任等要素,确保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随机抽查的比例原则上为1%-3%。
(二)实施监督检查
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应进行至少一次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可提高抽查几率。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通报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
(三)处理有关问题
对检查出有问题的单位,依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要向举办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请其指导整改、监督执行。严格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确保被处罚对象陈述、申辩等权利。行政处罚材料要及时建宗立卷,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接受监督。定期对违规案例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多发问题研究提出预防应对措施。
(四)公开检查结果
自检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辛集市机构编制网”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同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共享。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举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职责,建立相关问题协商和处理机制。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银行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做好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对涉嫌违法线索依法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二)拓宽监督渠道
对监督中发现和社会举报、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甄别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完善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公示信息制度,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供电子邮件、电话、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多种便捷途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流程,切实为监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每个具体事项全部落实到位,按时间节点完成。
附件:1、《辛集市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辛集市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法律文书样本》
附件1
辛集市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事业单位名称: |
|
住 所: |
|
法定代表人: |
|
核 查 方 式: |
□实地核查 □书面核查 □网络监测 |
核 查 日 期: |
|
填 表 说 明
1、每个核查事项评价意见为“是”或“不是”,核查人员根据实际核查情况在评价意见相应栏目内打“√”;
2、核查评价确定标准为,“不是”项目数为0,为合格,“不是”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3、核查人员应根据实际核查情况,如实填写。
辛集市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核查事项 |
具体内容 |
评价意见 |
备注 |
1 |
单位名称及 印章使用 |
开展工作使用的单位名称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公章、财务章、牌匾) |
是 □ 不是 □ |
|
是否无擅自加挂牌子、刻制印章 |
是 □ 不是 □ |
|
||
是否无出借、出租证书与印章 |
是 □ 不是 □ |
|
||
印章管理是否建立台账 |
是 □ 不是 □ |
|
||
2 |
单位住所 情 况 |
是否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及与业务范围相应的设备设施 |
是 □ 不是 □ |
|
主要办公场所地址是否与证书刊载住所一致 |
是 □ 不是 □ |
|
||
3 |
经费 情况 |
经费来源是否与核准登记一致 |
是 □ 不是 □ |
|
是否有足够资金数额保证业务活动正常开展 |
是 □ 不是 □ |
|
||
单位财务是否独立核算 |
是 □ 不是 □ |
|
||
是否无抽逃开办资金 |
是 □ 不是 □ |
|
||
4 |
人员 情况 |
法定代表人是否与核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致 |
是 □ 不是 □ |
|
从业人员人数多于0 |
是 □ 不是 □ |
|
||
5 |
业务开展 情 况 |
是否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
是 □ 不是 □ |
|
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是 □ 不是 □ |
|
||
制定章程的事业单位,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 |
是 □ 不是 □ |
|
||
6 |
事项变更 情况 |
是否按时进行有关变更登记 |
是 □ 不是 □ |
|
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是否按时送达印章、印迹备案表 |
是 □ 不是 □ |
|
||
7 |
其他情况 |
应当具备专业资质的事业单位,是否具备与业务活动相应的资质 |
是 □ 不是 □ |
|
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有效 |
是 □ 不是 □ |
|
||
证书正本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 |
是 □ 不是 □ |
|
||
是否无“双重法人”登记情况 |
是 □ 不是 □ |
|
||
是否无涉诉和社会投诉 |
是 □ 不是 □ |
|
||
核 查 结 果 |
评 价 |
合格 □ 不合格 □ |
||
核查处理 意 见 |
|
|||
事业单位 意 见 |
同意核查结果 □ 不同意核查结果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核查人员 签 字 |
姓 名: 执法证号: 单 位: |
|||
姓 名: 执法证号: 单 位: |
附件2
辛集市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法律文书样本
一、抽查通知书
二、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行政处罚告知书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抽查通知书
: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及《河北省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于 0000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望你单位支持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本通知一式两份,被抽查单位、检查机关各留存一份)
附件:事业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年 月 日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责令整改通知书
:
你单位在本次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
限你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报送我局。报告须由你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举办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及举办单位公章。
(本通知一式两份,被抽查单位、检查机关各留存一份)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年 月 日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辛事行罚书告字〔2017〕第 号
行政处罚告知书
:
本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
对此,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年 月 日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辛事行罚书罚字〔2017〕第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于对 的处罚决定: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一、违法事实:
二、处罚依据:
三、处罚结果: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辛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或辛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辛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年 月 日
辛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印发 |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