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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1 信息来源:综合处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编办,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研究工作,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省委编办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题范围

请课题申报人参照《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课题类别

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分为申领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申领课题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立项后签订项目协议书;一般课题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联合开展。

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遵守诚信科研的规定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1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有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新课题。

申报时间

1.立项申报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结项申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提交结项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第二阶段202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有关要求

1.课题申报时,请课题申报人规范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结项时,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并提交研究成果。

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编办申报材料由市党委编办、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汇总后报送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材料本部门(单位)科研管理机构统一汇总后报送,报送时附《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申报所需表格和填报要求,请登录河北机构编制网“理论研究—资料中心”栏目自行下载。相关材料纸质版务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电子版发电子邮箱。

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编办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研究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和个人要紧密结合我省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探索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得出新对策,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人:刘光炎、盖策

联系电话:0311—87802705

电子邮箱:jgbzyjzx_hebei@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省政府6号楼420室

   编:050051

 

附件: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doc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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