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开展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眼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掌握机构编制资源实际配置情况,全方位、多举措、高质量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全面谋划抓部署。结合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坚持以方案为指引、以培训促落实,迅速推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印发《衡水市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圈定范围内容,细化方法步骤,确保了核查任务路线清、程序实。迅即召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部署会议,详细讲解核查进度安排、填报说明、指标解释等“必答题”。加强核查工作指导,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核查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对接质量,确保核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部门联动建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建立由编办牵头,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的核查工作协调机制。压紧压实各单位核查工作责任,明确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等信息;组织部门协助做好本级干部配备情况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比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级部门预决算数据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比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级政府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数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数据与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比对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为核查高质量实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多措并举促落实。针对机构编制核查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的实际,多措并举,稳步实施,推动各关键环节扎实有序进行。紧紧围绕准备、实施、总结等阶段任务,突出抓紧抓实单位自查、数据比对、数据更新等重点环节,做到单位自查“全覆盖”,数据比对“严审核”,确保数据全面、依据准确,切实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的闭环式工作局面。在数据审核中,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多点联动开展“四审查、四比对”,高标准做好数据比对校验和数据审核。同时,按照比例不低于本级核查单位总数30%的原则,对部分核查单位采取集中对账、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实地核实,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强化监管求实效。按照“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定期对账”的监管方式,对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全面梳理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有关要求等基本事项。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为依托,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对机构设立、撤并调整、用编计划的审批及使用、人员出入编等工作进行实时督查。将核查与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相结合,通过摸清核准编制资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实际配置情况,分析共性问题,研判管理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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