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围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政治属性,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
增强法治思维,严肃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理论中心组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全办人员逐条款分析学习,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长效机制,连续3年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丰富革新授课方式和内容,增强主要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配套发布解读、分析,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做好源头预防。
提升法治理念,助推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各环节的程序要求,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维护机构编制决策的权威性。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加强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文件核定的机构数、领导职数以及编制数,强化刚性约束,守住机构编制底线,从源头上切断超编进人等问题。建立机构编制评估机制,依托评估查找分析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意见建议,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运用法治方式,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跟踪问效、机构编制审计“四位一体”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将监督检查嵌入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为机构编制决策和管理提供保障。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协调,推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形成监督检查合力。注重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动态更新台账内容,对已整改完毕的问题,跟踪销号;对新增加的问题,及时列入,确保一事一账、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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