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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多措并举统筹做好事业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发布日期:2021-07-27 信息来源:沧州市委编办

沧州市借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东风,坚决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在严把改革关口的前提下,加大创新挖潜力度,统筹优化配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高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动力源泉”。

吃透改革政策,明确职责定位。圆满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同时,采取能撤则撤、能并则并、能转则转的方式,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坚持该交给市场的坚决交给市场,具备转企条件的转企改制,解决公益与市场不分、事业与市场“两头占”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规范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设置,全面梳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依据公益职能确定撤并或保留。开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调研,汇总文件资料、逐一梳理核对,切实摸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经费形式、人员编制、实有人员、领导职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详细信息,为“量体裁衣”改革打好数据“基础”。

严格规定要求,自我瘦身加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按照“保留一批、撤销一批、合并一批、转换一批”要求,针对规模过小、功能萎缩、分散重复设置等突出问题,对职责相同相近、业务交叉重叠、职能与主管部门主责主业不相符,事业编制5名及以下,空编率50%及以上的事业单位,明确划分为撤并改范围。坚持自我加压,明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精简20%以上的目标并强化组织实施,推动事业单位职能效能不断提升。

优化布局结构,推动均衡配置。聚焦加快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坚持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整合资源力量,提升整体服务保障效能。围绕重大项目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公路事业发展、市政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助推提升项目建设水平;紧跟新时代发展需求,着眼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加大政策研究、大数据、文明城市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社会治理领域机构编制保障力度;聚焦民心工程,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统筹保障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等用编需求,切实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领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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