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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向“三区一县”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日期:2016-04-15 信息来源:邯郸市编委办

为有效推进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邯郸市政府决定向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和邯郸县(以下简称“三区一县”)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

一、强化规范衔接。市政府决定下放的143项行政权力事项,市有关部门要同步下放相关配套服务,按照《下放(委托)事项指导书》要求,做好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管等工作。对涉及到审批端口问题的,要积极协助对区县部门开放安装端口有关工作。对委托的事项,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15〕第1号),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决不能出现明放暗不放、人为设置承接障碍等现象。

二、确保精准落地。三区一县要与市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加快职能划转,针对下放事项制定承接方案,抓好人员培训,规范管理措施,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接收的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验事项,区县要建立企业代办制度,指派专人参加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的联审联验会议。区县要积极主动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做好对接,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切实便企利民,提高办事效率。

三、及时进厅入网。审批事项和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事项,三区一县要按照“凡下放必进厅”的原则进驻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要将全部承接事项及时录入邯郸市民网,大力推动市、县两级审批事项网上联动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相应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网、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广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问效追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制度,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督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权力下放工作的监管。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市编委办负责督导行政权力下放与衔接落实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督导下放与承接事项的“进厅入网”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开展。三区一县要及时有序承接,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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