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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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20 信息来源:青县编委办
一是联席会议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年终对审改工作进行总结,听取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布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遇到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与相关部门及时联系沟通,集体商议决策。
二是行文规范制。凡涉及行政审批工作印发的文件一律按程序由成员单位会签后经县法制办把关,报县政府领导签批,重大事项均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确保文件的规范、合法、有效。
三是信息公开制。审改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各项清单信息等,均及时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公开发布。年底开展审改公开情况专项清理检查,各部门公开情况总结及照片等报县审改办备案存档。
四是督导检查制。县审改办、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的行审改工作进行联合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下达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在行政审批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影响招商引资、破坏政府形象、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倒追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