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在摸索中探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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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8-11 信息来源:邢台市编委办
2015年,邢台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5386户,同比增长15.6%;2016年1—5月份,再增市场主体28917户,同比增长27.63%,其中5月份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6940户,同比增长95.31%,发展势头强劲。全市有496户企业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并发展全国诚信示范市场1个、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7个、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和示范店200个、汽车维修行业星级示范店39个、最佳维权单位41个。
这一系列夺人眼球的数据,充分说明了邢台市近两年来市场主体的大发展、快发展。企业美誉度得到有效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增强,违法率大大降低,这些成果的获得与邢台市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密不可分的。通过对事中事后监管这一崭新领域不断地钻研探索,邢台市在摸索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路子。
创新组织领导
以往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往往只是几个领域、几个部门的事,政府在此项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略显局限。邢台市真正从转变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统筹指导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开展,将此项工作上升到了新高度。5月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对加强行政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并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行了经验交流和探索,总结推广了各领域的创新做法。会上,还邀请了省审改办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政策辅导。5月17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又组织召开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座谈会,市法制办、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参加了会议,并就本系统基层执法实际困难及现阶段可行解决措施进行了交流探讨。下一步,还将组织各部门开展系统培训,解决市县衔接问题,建立市级横向沟通机制。这一系列措施表明,邢台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已不再是个别部门的任务,而是形成了大统筹、大监管的创新局面。
创新制度建设
为全面开展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邢台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起草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整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了综合性指导建议,这是继我市组织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又一创新做法。为使《意见》更接地气、更具有指导操作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小组办公室在学习省政府出台的两个文件基础上,先后两次深入基层调研,并结合国家和省“放管服”会议最新要求,对《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的《意见》主要包括8个方面、24条具体意见,既对审批以及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调整后如何监管统一了要求,又对企业注册、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了强调;既针对行政监管方面如何厘清监管责任、健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作出了说明,又针对社会监管方面提出了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发挥行业自律、促进社会共治共管等可行性意见。此《意见》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综合性操作指南和规范性纲领文件。
创新监管方式
近年来,邢台市在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取得了明显效果。例如,市工商局开展的“清单式”、“双随机、双告知”、“课题式”监管,市食药监局开展的“分级式”、“抽检式”监管,市建设局的“排查式”监管,以及威县的“审管分离+综合监管”等等,都是创新有效的新型监管方式。其中,市工商局在全省首创“课题式”监管,通过对行业性、区域性的市场风险进行集中梳理、“课题”立项,做到了“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市食药监局通过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联席会议”,与农业、卫计、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了监管合力。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用创新的思路,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当前,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在繁荣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面对互联网衍生出的滴滴出行、微信支付、百度外卖等商业新业态、新模式,邢台市要求各相关部门继续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防止出现监管“缺位”。此外,还要借助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