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编委办依托“四个抓手” 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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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9-14 信息来源:涉县编委办
一是抓学习。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学习作为每周学习例会和业务大讲堂的重要内容,在系统性学习解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同时,由主管领导、科长和具体经办人员轮流授课,现场演示操作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抓规范。日常经办中严把受理、审查、核准关口,确保登记程序合法合规、材料齐全规范。同时,注重与人社、公安、税务、人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事业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印章刻制、银行账户等事宜时,必须查验其法人证书,没有取得法人证书的不予办理相关事宜,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
三是抓服务。在认真落实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优化服务、提升登记效率的新途径,专门制作并细化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须知,对具体的办理流程、需提交材料、填报要求、相关模板表格等逐一进行明确,并将该资料上传至县编委办门户网站及公共邮箱,确保事业单位一看就懂,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抓监管。认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监督检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对全县301家事业单位法人履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和印章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例整改一例。今年以来,共督促93家事业单位法人履行变更登记,并对10多家事业单位印章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