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建立村级“权力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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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0-14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栾城区编委办
石家庄市栾城区把建立完善各级“权力清单”作为依法施政、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在薄弱环节上求突破,不断拓展实施范围,着力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区域全覆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开展。今年以来,针对村级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用权随意、监管薄弱等问题,借鉴区级部门建立“权力清单”经验做法,在村级建立并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村级干部行政行为,推进村级权力制度化、流程化、法制化、规范化。
制定权力清单。各区直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相关制度,权力使用条件、运行程序和责任效果等,对口搜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共收集区纪委、民政、人社等10余个涉农部门,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68项。本着简政放权、精准施策、便民利民的原则,召开有关区直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权力清单工作座谈会,对权力事项进行研讨梳理,最终确定村级权力清单7大类33项,其中村集体管理事项权力16项,便民服务事项权力17项,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经部分乡村试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后,以《石家庄市栾城区村级“权力清单”》印发全区。
严格用权流程。按照“科学有据、规范程序、务实管用、简明清晰、便民利民、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每项权力的依据、边界、实施主体和运行的条件、步骤、过程、时限等要素,形成了程序规范、务实管用、明确具体的村级组织用权“路线图”。流程一般控制在七步以内,简要明了,便于周知、操作。
强化规范运行。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演示等措施,使乡村两级干部充分认识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知村级权力清单的内容和流程,提高对执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等服务制度,防止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让具体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查。以点带面抓好重点村、重点议事项目村干部权力运行,督促其按照“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执行,为“权力清单”运行打造样板和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用权监督。为便于群众对村级组织用权、村干部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将所有“权力清单”内容公示上墙,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确保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实行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验收,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年终考核、绩效补贴等有效挂钩。设置举报监督电话,细化责任追究标准,在全区初步形成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和可检查、可监督、可追溯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