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编委办清理规范两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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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0-17 信息来源:大城县编委办
2016年以来,大城县编委办以建设“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为目标,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统筹安排、精心梳理,对大城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两轮清理和规范,净化了中介服务市场环境,释放了改革红利。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一直梗阻着政府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制约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为打造“干净、清爽”行政审批,优化中介服务环境,2015年9月,大城县政府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对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鉴定等11个类别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清理。
2016年以来,大城县编委办集中精力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组织县政府各审批部门参照省市政府部门的经验做法,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提出清理规范意见,经县编委办审核、县法制办审查、县政府批准后以县政府发文形式公布于众,并在大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
清理工作中,主要分两类进行规范:第一类是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包含两小类,一是审批要件既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也可由申请人继续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二是须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第二类是由原来的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改为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两批清理工作完毕后,共衔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1项,其中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1项,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0项。此次清理规范的初步尝试,巩固了简政放权成果,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