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编委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取得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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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0-25 信息来源:滦县编委办
今年以来,滦县编委办按照两个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从严为基调,以规范为目的,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制度,坚持总量不突破。按照省、市及县控编减编等文件精神,在坚持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对确需设立机构的,坚持“撤一建一”或“撤二建一”的原则,严格机构设置;坚持“先核编、后进入”,“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入”的原则,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效发挥编制管理的“总阀门”作用。目前,全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均未突破2012年统计数据,其中县直机关行政编制由2012年底超编71名到现在缺编25名。
二、盘活存量,优化配置不死板。推进机构“瘦身”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精简压缩、调整规范机构编制,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发展。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把机构编制着力点向基层、向一线倾斜,今年以来,通过编制动态调整为县委办、经济开发区、司家营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等重点领域部门调剂或增加了编制,保证其工作高效运转。
三、细化流程,扎实推进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实名制信息录入制度,每月将机构编制月报统计结果与“双台账”即包含单位“三定”文件、编制职数审定表、人员变动情况表、实有人员编制卡、人员出入编证明材料以及任免文等资料档案的机构编制电子、纸质双重台账和“一系统”即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相对接,及时更新维护数据信息,实现三者相统一,做到静态的编制数与动态的实有人员一一对应,强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和动态管理,提升了机构编制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