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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

发布日期:2016-10-25 信息来源:廊坊市编委办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决定再取消下放24个省级部门共73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项,下放47项)。为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廊坊市审改办通过“事前”周密部署、“事中”精细审核、“事后”规范公开和强化跟踪,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了衔接落实工作。目前,市本级衔接落实工作已按时完成,共衔接4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对应取消6项,承接40项,并已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服务大厅公告栏等媒体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任务,“事前”部署系统化。省《通知》转发至市政府有关部门后,市审改办结合以往经验,及时向20个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廊审改办〔2016〕7号),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落实工作,确保下放事项承接到位,取消事项及时清理,并将衔接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审改办备案。同时,编制了《市政府部门衔接省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备案表》,对备案的内容和形式,取消的具体事项内容,承接的事项名称、项目编码、事项名称、承办科室、实施对象和办理时限等要素,都逐一进行了系统规范的编排,实现部门取消和衔接信息一表清,为信息公开和后续监管夯实了基础。
       严格把关,“事中”审核精细化。为更快更好的推进工作落实,市审改办在各部门备案前,先期对省政府部门要求取消的26项行政权力事项逐条梳理,做到心中有数;对省政府部门下放的47项行政权力事项,除在衔接层级和地域上有特殊要求无需衔接的,或受地理环境因素不涉及办理审批的,其它一律按照全部衔接掌握,从而摸清可以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底数。待各部门提交备案情况后,对有争议的事项通过逐项查阅文件进行剖析,反复与有关部门沟通,借鉴省编委办和兄弟市相关经验的方式,最终达成一致,形成了《廊坊市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目前,各有关部门都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衔接落实,市本级共衔接了46项,其中:对应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林权证核发”、“申请筹备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审批”等6项权力事项,同时承接了“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审批”、“导游证、临时导游证核发”等40项含金量较高的权力事项,另有37项不涉及市级衔接。
       阳光透明,“事后”公开规范化。为确保各部门衔接落实情况在第一时间公之于众,市审改办主动作为,采取“衔接完成,立即查询”的方式,先后对20个部门公开公示情况通过网上查询、公开栏查询、办事大厅公示栏查询等渠道“挨家挨户”核查,主要包括了取消承接事项是否全部公开、目录中包含的内容和要件是否齐全、权力清单是否及时调整等方面情况,做到不走过场、规范统一。目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均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平台、大厅显示屏等载体上对外公开了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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