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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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0-29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改革中存在的放权精准度不够高、上下衔接不到位、审批效率低、监管跟不上等问题,日前,沧州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以来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回头看”。
一、对七类主要内容进行“回头看”。一是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是否存在接不住、管不好、明放暗不放等问题,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二是市政府自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是否存在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等问题,承接部门是否存在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三是严控新设许可情况。有无自行设立审批事项或自行指定下级政府实施的情况,以及通过审查、发证、盖章等变相以许可方式实施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四是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主要包括:优化审批流程的举措和成效,推进联网审批、实行审批信息共享的情况,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情况。五是相关改革的配套联动情况。统筹推进工商登记、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相关改革的情况。六是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主要包括:主要文件落实情况,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制度及执行情况。七是对下一步深化改革及对国务院部门和省、市政府及其部门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二、“回头看”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改阶段。各级各部门对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认真整改;对推进改革和落实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二是实地督查阶段。由市编委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管办、市发改委联合组成5个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回头看”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根据自查和督查情况,对未及时整改的突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回头看”工作落实不力的在一定范围通报。三是第三方评估阶段。委托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13年以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专题评估等,形成调研数据库和案例库。
三、市政府对“回头看”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增强群众获得感。要把“回头看”工作当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通过“回头看”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生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二要梳理查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对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的,扎实整改纠正,重点解决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和“中梗阻”、“自由落体”等问题。三要全面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在落实已有政策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好的创新性做法,提出政策建议和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四要严格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回头看”各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形成本级本部门自查整改的详细情况报告,并填报相关附表,将有关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反馈市编委办。
目前,由市编委办、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管办、市发改委联合组成的5个督导组,对16个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区“回头看”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下一步将对督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对未及时整改的突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回头看”工作落实不力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