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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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30 信息来源:晋州市编委办
按照中央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部署,晋州市编委办结合本市实际,精密组织,扎实推进,顺利完成试点方案上报等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领会精神,明确思路。石家庄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晋州市编委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参观学习与培训,结合晋州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并向市编委会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调研,摸清底数。晋州市编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调查摸底的通知》及摸底表格,明确行政职能的认定标准、注意事项、填报要求以及主要依据等,并组织法制办、编委办工作人员深入到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研,摸清底数,加强沟通指导,为全面审核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奠定基础。
三、把握政策,严格审核。坚持事业单位初筛上报、主管部门逐项复审、机构编制部门与法制办联合逐项验收审核的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参照简政放权和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公示的内容,对各事业单位上报的行政职能事项进行逐项对比筛查,反复梳理分析后汇总形成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清单目录。
四、统筹谋划,拟定方案。在全面梳理职能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及河北省、石家庄市“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做好人员过渡安置”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晋州市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逐步完善,与上级部门沟通后,提交晋州市编委会以及晋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审核通过,以请示文件形式上报石家庄市编委办审核,圆满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