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唐山市丰润区编办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依法依规、便捷高效”的原则,强化“三个实”,稳步推进年度报告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文件精神。在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之前,组织负责此次年度报告工作的具体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业务人员做到政策清、业务熟,在工作开展中能够切实落实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年度报告工作的质量。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在年度报告工作开展之初,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通过登记管理系统,对全区各相关事业单位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底数,确定范围,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另一方面,在省编委办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6]235号)之后,结合市编办有关要求,认真谋划,于2017年1月3日印发了丰润区编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丰编办字[2017]1号)文件,为扎实推进年度报告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是扎实做好服务。认真整理了与办理年度报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了办理法人年度报告服务指南,在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开通了电话咨询、QQ、微信群等多渠道的服务热线,了解相关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开展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各单位办理具体业务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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