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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积极探索实施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7-02-23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栾城区编委办

       石家庄市栾城区在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途径,主动承接省市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去年9月,区医院被确定为全省13家、石家庄市唯一一家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单位。栾城区以此为契机,积极进行有益尝试,在不突破编制总量前提下,通过创新机构编制和选人用人管理机制,着重解决制约区医院发展人才引进瓶颈问题,进而推进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深入开展。
       明确医院改革目标。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栾城区关于创新栾城区医院人员机构编制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以满足区人民医院发展需求、促进全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确保社会公益性为目标,在坚持不突破编制总量,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的原则下,通过改革区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方式,不断深化人事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推进区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激发活力,促进区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编制管理机制。改革编制管理方式,变编制管理为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变编制审批管理为备案管理。根据区医院规模、床位数、门诊量和医疗特色等因素,由区医院自主核定人员使用控制数,向区编委办备案。同时,结合实际以及区医院床位数、门诊量等变化情况对人员使用控制数实行动态调整,以更好适应区医院发展需要。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后,考核合格人员过渡到人员使用控制数范围,现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冻结,实行退休1人收回1名编制。人员使用控制数不纳入全区事业编制总额,不列入编制统计范围。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后,新进人员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机制,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管理方式,新聘用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原编制内的人员继续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空余编制由区编委办逐步收回。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区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改革财政支持方式,在不增加区财政负担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区医院人员不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区财政不负担在岗人员经费。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区医院自身发展潜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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