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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编委办完成区纪检监察机构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7-03-17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新华区编委办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力量,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区委巡查机构建设,石家庄市新华区编委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调整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就新华区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调整。
       新华区编委办按照“整合资源力量、聚焦中心任务、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则,通过体制机制和组织制度创新,盘活内部存量,调整内设机构,厘清工作职责,更好地集中主力、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11个,设置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3个纪检监察室、4个监督室(巡察组),同时为适应工作需要为新华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调剂行政编制。
       通过此次调整,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更加合理,管理体制日趋完善,更加充分地发挥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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