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近日,廊坊市以《河北省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版)》为模板,结合该市实际,广泛征求了发改、环保、建设等39个市政府部门意见、建议,在对市本级全部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以及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大厅、部门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全面公开。
《目录》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其中包含了市级各审批部门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95项。另有初审转报事项4项及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18项不计入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总数,其中,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暂维持现管理方式,待国务院审改办审定,并提出取消或保留意见后,逐项进行规范;第二部分是不属于市级办理的审批事项目录,其中包含了受草原、海洋等地理环境因素限制无法进行审批的事项、历年来已直接下放至县级审批的事项以及国务院最新取消的一批职业资格许可事项三种类别,共计47项。
《目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该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转变,进一步推动了行政审批事项精细化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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