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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编委办“三抓”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7-04-06 信息来源:献县编委办

       按照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沧州市献县编委办实行“三抓”,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抓好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实行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县政府部门现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1项,纳入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3项。组织政府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献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同时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各项规定。二是紧紧围绕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畅通公共服务渠道,编制公开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列出每一事项的名称、类别、实施机构、办理方式等要素,方便群众办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
       二、抓好服务,提高部门行政审批效率。一是集中开展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重新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图》,明确拟送材料、设立依据、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及监督电话,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的流程对每个环节进行详细标注,办理总时限比原法定时限缩减了53.3%,极大提升了行政效能。二是积极构建综合政务服务与信息平台,大力推进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与乡村纵向联通,促进网上审批和服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坚持试点先行,择优确定5个有一定基础条件的乡镇进行试点,对接市、县、乡、村平台,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
       三、抓好监管,完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机制。一是为克服部门“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等观念,组织政府部门根据审批事项性质和内容,逐项或分类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具体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和措施等,有效提高了监管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二是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采取每季度定期检查和平时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部门检查督导,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事中事后监管、中介服务事项等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初步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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