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升全办干部队伍素质能力,近期,秦皇岛市编委办出台了《秦皇岛市编委办关于工作日志管理的暂行意见》。
一、划定记录范围。要求全办工作人员本着注重实绩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一季一谋、一日一记、一月一结的方式,客观规范、准确清晰地进行记录,把时间、地点、人物、干了什么、怎么干的、干了多少等要素记录清楚。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的,不在工作日志记录范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该办主要领导的工作日志报主管市领导阅批,其他市管干部报办主要领导阅批,正科级领导干部报办分管领导阅批,余者报本科室主要负责同志阅批。每月末,由综合科对全体干部的工作日志进行公示,接受办内同志的监督和评议。
三、定期考核评价。每半年考核评价一次,成立由中层干部组成的考核评价组,负责对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志填写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根据日志记录内容是否真实、工作举措是否得力、协调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等,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提出评价意见。
四、明确结果运用。《意见》明确,工作人员日志考核一次不合格的,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同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日志考核两次及以上不合格的,行政人员年度内不纳入选拔任用人选范围,事业人员取消职称申报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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