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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三个结合”扎实做好国务院第三批取消调整事项衔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5-08 信息来源:邢台市编委办

       为确保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及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落实到位,邢台市编委办统筹市行政审批局组建、中央编办“云平台”试点以及简政放权绩效考核三项工作,做好“三个结合”,扎实推进各项衔接落实工作。
       一是结合市行政审批局组建,严格监管措施。2017年4月,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为确保“审管分离”后衔接“不断档”,该市对市行政审批局与涉及市政府部门衔接责任进行准确界定。明确由市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取消落实工作,取消事项立即停止办理。由涉及的市政府部门负责取消的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并逐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行政许可取消后监管真空、监管缺位。
       二是结合中央编办“云上编制”试点,动态规范管理。该市紧抓中央编办“云上编制”试点机遇,将全市45个部门2238项权力事项录入云平台并进行信息实时共享。此次国务院取消调整事项严格按照《邢台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全部通过“云平台”系统对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及“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将取消调整事权以及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及时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
       三是结合简政放权绩效考核,强化督导落实。该市连续4年将市直部门衔接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全年简政放权绩效考核体系,今年,在细化历年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加部门行政许可衔接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内容。下一步,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县市区及市政府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按季度跟踪评分,同时,对取消事项落实不到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缺失、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各项取消调整事项切实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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