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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编委办完成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02 信息来源:廊坊市编委办

       2015年以来,国务院、河北省政府先后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清理规范,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整治“红顶中介”、“二政府”乱象打下了坚实基础。近日,河北省审改办印发了《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再取消8个部门2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确保省、市、县三级无缝衔接,廊坊市编委办坚持全市上下“一张网”部署、“一把尺”审核、“一周内”公开,环环相扣清事项,步步为营促落实,顺利完成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
       一是“一张网”部署。收到省审改办下发的《通知》后,该办及时组织安监、质监、国土等7个单位对涉及本部门的中介事项进行逐条逐项研究,对省级明确取消且本部门涉及的事项一律衔接取消,包括市级审批和初审转报事项。同时,编制了《衔接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部门、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名称、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等要素,都逐条进行了精细规范的编排,实现各相关部门取消事项一表清,为信息公开和后续监管夯实了基础。
       二是“一把尺”审核。为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完成衔接取消工作,该办接到《通知》之后、部门反馈意见之前,先期对要求取消的2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做到“未雨绸缪”;待部门提交情况后,对《通知》中要求取消但未上报、存在争议的事项,通过逐项查阅文件、反复沟通商榷、研究剖析,最终因部门原因确实漏报的事项,要求其重新反馈;因廊坊市级确实不涉及的事项,在《目录》中备注说明。目前,通过“一把尺”量到底,实现了清单事项的口径统一、标准统一,确保了清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7个部门都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衔接取消工作。该办于近日印发了《廊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对应取消了1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另有9项因事权在省级或国家有关部门(委),无需廊坊市衔接取消。
       三是“一周内”公开。该办结合以往工作经验,针对此次取消中央指定地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坚持早谋划、早行动、早衔接。在一周内完成了从部署推动到印发公开,在保证工作成效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彰显改革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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