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工作要求,三河市编委办扎实开展了有关事项的衔接和取消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印发了三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审改办[2017]6号),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做好征求意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对照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逐项说明衔接取消意见,以及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三是认真做好清理规范工作。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衔接取消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审批标准化、清理中介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等项工作,及时动态调整《三河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此次省级共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6项,根据事权范围和该市实际,三河市对应衔接取消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另有21项因事权在省级或市级部门,未做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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