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有关安排部署和要求,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近日,新乐市编委办印发《关于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清理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是否落实,部门间职责关系是否理顺,与其他部门有无职责交叉、工作关系不顺畅的问题;“三定”规定或相关机构编制文件已明确新增、加强、取消、划入或划出的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内设机构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内设机构限额设置,配置是否合理,分工是否明确,协同配合情况如何,是否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现象;按照职责范围,全面查找市政府各部门在“政事不分”、“项目落地难”和“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明确了监督检查和专项清理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对照监督检查和专项清理的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明确责任人并做好整改工作。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该市编委办将会同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等方法,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进行抽查。
此次专项活动,将为推动该市问题清理、整改和问责,确保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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