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沧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沧州市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关要求,黄骅市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能力为目标,不断强化全市法治服务意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使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观念得到普遍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前,该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部门已全部完成《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汇编》的备案工作。政府网站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已建设完成,此专栏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部门之间打造了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各部门事前、事中公开事项已全部完成网上公开,事后公开事项将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25条、第27条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印发《黄骅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方案》,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各部门按照三类标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目前正有序进行增配音像记录设备的采购工作。为深入贯彻《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执法部门按照法定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充分结合实际,制定了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定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贯彻落实好《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召集各单位法制机构进行了多次集中学习,重申了法制审核的程序和重要性。要求凡是《办法》规定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目前,该市各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相关配套制度已全部制定完毕,并实现了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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