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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建立“综合+专项”责任清单体系

发布日期:2017-11-30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沧州市切实加强和完善清单管理,采取规范现有综合清单、编制新的综合清单、打造特色清单、拓展清单领域和范围等有力举措,全面建立综合清单+专项责任清单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公开7张综合清单。结合上级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对7张现有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634项,责任清单3702项,行政许可目录清单306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92项,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605项,禁投产业目录清单34项,涉企收费和罚没事项目录清单167项,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是编制公开4张新综合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566项、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30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592项全部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开;保留和取消的群众和企业办事证明事项清单已梳理完毕,其中,拟保留证明事项24项,拟取消证明事项11项,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编制公开2张专项责任清单。市环保局牵头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清单,共梳理出153项监管职责,待市政府审定后公开;市安监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对市直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行了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38个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起草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四是打造公开3张沧州特色清单。结合沧州市实际,编制公开3张特色清单。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部门落实好监管职责,编制公开40个市直部门的专项监管责任清单233项;为推进全市“四级网上审批与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公开了市、县、乡、村四级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事项目录清单784项;为推进群众办理公共服务便捷化,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61项。
       五是拓展清单领域和范围。在市县实施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推进清单管理制度向开发区和乡镇延伸。一方面,在全市开发区全面建立清单管理制度,三个市属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全部编制公开,渤海新区168项,开发区87项,高新区72项。渤海新区编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1152项。其他开发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正在积极编制。另一方面,在乡镇(街道)开展清单管理制度试点,选取河间市兴村乡、肃宁县邵庄乡、东光县南霞口镇作为试点,开展实施乡镇综合清单编制工作,整合试点乡镇的行政权力、责任、监管、执法、服务等职能,编制公开一张综合性清单。目前,三个试点乡镇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包含各类事项16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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