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编委办召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6号)精神,安排部署该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重要途径,也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全省改革试点单位范围。
会议要求,两个开发区要把握重点、精准发力,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均要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办法。对改革涉及的所有事项,特别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配套措施,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手段,形成制度文件,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市级牵头部门及时跟踪各地改革进展,督导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支持试点区域开展改革试点,主动给予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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