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沧州市全面启动了乡镇(街道)综合清单管理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经过充分调研,选取了肃宁县邵庄乡、河间市兴村乡和东光县南霞口镇三个乡镇作为试点,开展实施乡镇综合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在乡镇试点综合清单编制过程中,一方面,三个乡镇试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严格落实省、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沧州市“市县乡村四级网上审批与服务平台”办事事项,对现有事项进行了汇总梳理,充分整合乡镇行政权力、责任、监管、执法、服务等职能,编制公开一张综合性清单。清单共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9类事项,清单中的每一事项都详细注明了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主体、设定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要素,为乡镇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了一份详实清晰的办事清单,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各乡镇试点综合清单充分征求了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法制部门审核后全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市、县、乡(镇)三级上下联动,协调推进,重点围绕理顺乡镇与市、县、村之间的关系,从服务视角厘清乡镇职责,规范乡镇权力运行,提升乡镇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为优化乡镇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展开工作。
目前,三个乡镇试点综合清单已全部完成,清单事项涉及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扶贫脱贫等诸多领域,邵庄乡清单包含事项157项,兴村乡清单包含事项176项,南霞口镇清单包含事项17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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