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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编委办三个“突出”打造“阳光编制”

发布日期:2018-10-27 信息来源:吴桥县编委办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为领导及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今年以来,沧州市吴桥县编委办立足实际,频出实招,切实突出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着力打造“阳光编制”。

一是突出日常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部门“三定”方案,合理设置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数、人员编制数、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数,对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中的统计数据反复校对、动态调整,确保统计内容真实准确;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建设。凡未经核编招录(聘)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严格把好机构编制审批关,做到“不超职数、不逆向流动” ,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二是突出信息管理精细化。在使用实名制系统信息管理的同时,对于增人落编、减人出编以及编制使用计划等业务,仔细查验核对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与实名制管理平台相互对应,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将已办结业务建立电子台账,以备随时查阅核对。同时,将编制使用情况及时在机构编制网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透明度。

三是突出编制管理科学化。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对增设机构、增加编制、调整职能、人员流动等事项,注重发挥编制评估作用,提高机构编制受理门槛,从报告的受理审核、调研论证等各个环节,由专人专职负责,结合机关编制数据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积极开展评估,按照评估结果严格审定,确保编制管理工作严谨科学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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