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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编委办打造事业单位登记审批服务标准化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8-10-27 信息来源:海兴县编委办

海兴县编委办事业单位设立、变更、证书补领、注销服务事项划转县行政审批局后,为推进事业单位登记审批事项标准化服务在审批局顺利开展,海兴县编委办以“一次办好”改革要求为目标,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效能,全力打造事业单位登记审批服务标准化新模式。

一是增强政务服务意识。县编委办联合行政审批局多次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要求,有效增强工作人员政务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二是规范登记事项服务流程。参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重新整理已有登记事项的审批步骤和办事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登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同时推送到工作群,确保办事人员严格按规范格式填报申请材料,实行透明管理、阳光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提升工作效能。借助“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推行“互联网+登记审批”模式,实现法人登记业务全流程网上审批,将划转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的一站式服务。对各类网上申请事项,将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一般5个工作日内网上办结,对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实现立等可取、即时办结,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事业单位,推行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模式。

四是规范立卷建档管理。通过完善硬件设施、科学分类、查漏补缺等手段,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坚持“一户一档”原则,做到不漏不错,归档入柜,努力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五是加强窗口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受理登记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承诺办结制等审批服务制度,咨询问题一口说清;当场不能答复的,明确告知答复时间和方式;不属于业务受理范围的,及时说明理由。健全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微笑工作法等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办事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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