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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编委办“三注重”推进市、县两级税务机构改革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10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根据中央和省编委办统一部署,沧州市编委办“三注重”,全力推进市、县两级税务机构改革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赋码工作。
     一是领会精神,注重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登记局《市级税务局机构改革后赋码操作方法》和《县区级税务局机构改革后赋码操作方法》等文件精神,充分领会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带来的重要意义,集中全力做好税务机构改革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二是明确重点,严格审核。与省登记管理机关沟通请教,就平台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相互探讨,并及时与市级税务部门反馈对接,明确机构撤销(申领)方式、赋码机关工作范围、办事流程,尤其是对时间、所需材料、表格填写作了特别要求。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地址确认证明及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批准文号、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三看”:看表格填写和机构名称是否规范、看机构性质和批准文号是否准确、看所提材料是否齐全。

三是主动服务,注重效率。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耐心解答税务部门的疑问,准确把握赋码工作进度,统筹、指导好市、县两级赋码工作;按照时间进度采取“主动问询服务”和“网络在线指导”的方法,主动搞好服务,确保按时完成赋码工作。目前,该市税务部门改革后赋码工作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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