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石家庄晋州市编委办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摸清底数,确保质量。采取部门自查与编委办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以“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为依据,重点就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数核定、实有人员等方面进行核查。对于在职人员信息,要求各单位先核实,再公示,后上交。编委办对应在职人员信息表、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管理平台,逐单位、逐人进行复核,切实保证实名制信息准确无误。
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机构编制信息发生变化的,依据相关机构编制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因调出、退休、辞职、开除、解聘、死亡等原因减少人员,未办理销编的,及时通知其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对人员情况变动较大的单位,重新打印《机构编制管理证》。
三、部门联动,凝聚合力。与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信息互通,实现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的一一对应,提高了实名制平台的实效性和实用性,为机构改革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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