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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零障碍

发布日期:2018-12-29 信息来源:沧州市运河区编委办

沧州市运河区编委办从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等四方面提出举措,推进“零障碍”服务,激发市场活力。

一、编制清单突出“全”,确保有人管。一是部门全。所有涉及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全部编制清单;二是事项全。以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为基础,对所有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三是统一流程。凡列入清单的事项,都要统一流程,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流程图,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有人管。

二、行政审批突出“简”,确保无障碍。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取消没有依据的证明;二是减少办理地点,除基层就近办理事项外,所有事项都要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是实行联合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提供打捆打包办理服务,做到“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一次发证”,在窗口办理一般性营业执照,只需带齐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不到半个小时就能当场发照。

三、网上服务突出“快”,确保能明白。首先,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角度出发,科学合理设置服务分类,推进信息共享,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让公众能够“找得到、问得清”。其次,准确细致公开办事服务信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明确提交材料,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四、政府监管突出“严”,确保运行畅。一是按照审批监管相对分离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创新政府监管模式,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做到政府办牵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依法执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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