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石家庄市深泽县坚持法人年度报告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两手抓”,“点”“面”结合,切实做好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联合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联合法检部门,摸清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被执行人底数。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县委编办接到推送信息后,及时主动联系本地区法检机关,了解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情况,根据反馈信息及时约谈事业单位法人,制定整改措施。
二、联合组织人事部门,限制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被执行人任用。对事业单位法人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县委编办及时沟通组织人事部门,在失信行为未整改完成之前(或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法人的),应撤销对其的任用;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
三、联合财政部门,做好失信事业单位经费使用调控。县委编办联合财政部门,依据中共深泽县委办公室、深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法院<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办发〔2018〕7号),出台有关细则,事业单位法人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针对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行为,对该事业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限制,增强联合惩戒威慑力,提高事业单位对失信行为的警戒,自觉杜绝失信行为发生。
四、联合举办单位,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宣讲教育。以举办单位为抓手,充分发挥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建”“管”职能。督促举办单位有计划地对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知识宣讲教育和失信被执行情况反面案例宣传,增强事业单位及法人法治意识,能自觉遵法守法,树立起诚实守信的信念,从源头上控制失信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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