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规范监督管理,沧州市东光县委编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把“三个关口”、明确“一个责任”、用活“一项制度”,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严把“三个关口”,夯实工作基础。把牢效率关。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东光县委编办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谁要公示、公示什么、怎么公示”等内容。根据全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分批次科学统筹安排全县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提交时间,坚持及时申报、即时审核,解决扎堆年报、忙闲不均等问题。另外,建立年度报告审核台账,全程掌控办理效率,实行销号制,让申报单位明时间、明任务、明进度、明差距,确保年度公示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把牢“服务关”。充分利用事业单位QQ群、咨询电话等方式,多渠道搭建与各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做好政策宣传、释疑解惑。根据历年工作中易出现的问题,编制印发《东光县事业单位提交法人年度报告书工作流程》,其中包括须知、准备材料、操作步骤以及网上公示四部分,每一个步骤都力求全面清理繁琐环节,减少材料重复提供,压缩办理审核时限,做到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同时,有效降低操作过程中的错误率,做到相关工作一次性办结,最大程度方便各事业单位及时准确办理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把牢“品质关”。严格把关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填报内容,重点审查事业单位的名称、经费、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事项。对存在报送提交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申请材料,一律退回修改,对登记事项出现变化而未及时申报变更登记的单位,要求“先变更再提交年度报告公示”,确保年度公示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一个责任”,严肃公示抽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对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及举办单位的保密审查责任。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东光县委编办在2018年度年报后,将切实开展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的随机抽查,并上网公示。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将纳入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凡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一律计入事业单位异常信息台账,并依法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处罚。
三、用活“一项制度”,激发内在活力。设立登记是一次性行为,而事业单位活动却具有持续性,为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真正成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沧州市东光县委编办在用足、用好、用活年度报告制度上下功夫、做文章、求突破,通过年度报告,连续全面地了解全县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从而及时从整体上调整事业单位布局,进一步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管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