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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编办坚持“三心”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25 信息来源:灵寿县委编办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调动全办干部工作主动性、创新性,灵寿县委编办以抓制度促规范、抓管理促提升为工作准则,充分发挥工作潜能,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细化职责,坚持“责任心”。灵寿县委编办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抓责任意识,细化职责,完善制度,完成任务。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追究的倒查追责工作机制,确保每名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统分结合、权责一致,出实招、办实事、办成事,形成级级负责、层层担当的责任氛围,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自身素质。

二是开拓创新,坚持“事业心”。按照中央、省、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机构整合力度、严格控制编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全办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岗位目标与责任目标相结合,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不断增强敬业奉献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使编办工作有创新,有发展。

三是积极投入,坚持“进取心”。明确目标,制订计划,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办工作人员的进取心和上进心,围绕中心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出谋划策,力争做好机构编制各项改革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断总结交流实践经验,全面推进编办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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