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县委编办围绕“简事项、简流程、压缩材料、网络对话、平台沟通”的要求,立足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实际,创新实施告知、承诺等机制,力促事业单位登记事项“一次办好”。
一是“整合事项”简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流程等事项,广泛宣传服务指南,全面整合受理、审查、核准环节,编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三项流程,方便事业单位“一看就懂”“一报即准”。事业单位依托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再线下提交纸质材料。信用记录优秀的事业单位,若其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但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时,采取辅助性“容缺受理”“容缺办理”方式,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的前提下,先行予以受理,避免往返退件,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告知承诺”减材料。坚持“材料能减则减”“一次清”“无重证明”原则,取消办理过程中重复性的证明材料,调整实行申办单位告知承诺制。事业单位只需经申请人及举办单位书面承诺对申办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后,先行进行网上办结。同时,通过部门间、联席相关机构和职能部门共享等方式,进一步精简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限时办结”压时间。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推行业务办理“AB岗”“在线指导”“远程操作”,坚持即时应答,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实施事业单位机构审批和法人登记联审联办机制,对事业单位申请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事项实行网上登记复核,对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证章收缴等事项实行即时办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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