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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日期:2010-01-06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2008年8月,中央召开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统筹部署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争取省、市、县同步推进。我们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积极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报经省编委研究同意,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多数市已召开市政府机构改革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正在拟订部门“三定” 规定;各县(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正在抓紧备案。目前,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各设区市、县(市、区)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不断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在建立大部门管理体制方面得以大力推进。为加强对工业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加强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组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建了交通运输局。此外,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构建大农业、大文化管理体制等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
    三是在精简机构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全省11个设区市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由78个精简为44个,精简34个,精简比例达43.6%;原有17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全部取消;部门管理机构由25个精简为22个,精简3个,精简12%;工作部门实际精简12个。11个市精简机构共计66个,精简比例达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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