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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1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为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据信息准确无误,省编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情况进行一次核查。

《通知》指出,此次核查工作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核查内容为各级机关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和编外用人情况。

《通知》强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要与全省已入库实名制信息数据的审核和维护更新相结合,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相结合,与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相结合,力求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核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20121月安排部署阶段,省编委办下发文件对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各市县编委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详细安排、周密部署;20122-5月自查清理阶段,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逐项核查原始文件资料,填写统计报表,省编委办选择3个县开展直查剖析,探索路子,分析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201268月抽查整改阶段,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省、市编委办除抓好本级各部门的核查工作外,还要组织力量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乡进行重点抽查,摸清底数,发现薄弱环节,找准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2012910月评估验收阶段,各县(市、区)编委办要对核查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核查工作报告上报各设区市编委办,各设区市编委办形成核查工作报告后上报省编委办,省编委办及时组织全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评估验收,形成核查工作报告上报中央编办。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编委办要充分认识开展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并作为明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编委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抽选骨干力量,全力抓好落实。三要强化督查指导,各级编委办要切实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对核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向省编委办反馈,核查工作要实行责任制,注重质量,加强督导,确保圆满完成。

 

(监督检查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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