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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全面完成2011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发布日期:2012-03-07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按照全省2011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统一部署,沧州市编委办高度重视,及早安排,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市直71个部门、363个事业单位和16个县(市、区)的机构编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贯彻落实迅速。在全省实名制数据录入和机构编制信息统计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市编委办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主任办公会听取汇报,对召开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对会议内容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复核和2011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确保了全省会议精神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深入理解指标,严把审核关口。市编委办工作人员对《统计指标解释》、《统计填报说明》尤其是2011年度变化指标项和新增指标项先行学习、先行消化、先行领会,然后将重点内容整理为辅导讲稿,在大会上进行统一讲解。通过专项业务培训,强化了县(市、区)对各项统计指标含义和要求上报内容的理解,做到了统计口径不出偏差,确保了统计结果和实名制信息 “不重、不漏、不瞒报”。在汇总审核阶段,工作人员对各类统计口径正确把握和数据严格审核,对部门上报的《机关基本情况表》、《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工作部门(单位)和事业单位特殊情况人员统计表》和县(市、区)上报的相关数据材料,比对各类台帐和基础信息,对审核中发现问题的一律不予接收,提升了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数据质量。
  三是创新统计方法,汇总上报及时。沧州市的2011年度统计工作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复核工作相结合,采取“统一上报、逐级审核、规范录入、科学汇总”的方法,使两项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做到上报的机构编制数据信息与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内容一一对应,充分确保了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复核工作进程,市编委办分别对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制定了报送统计年报的时间安排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年度统计工作整体推进、科学汇总、及时上报。
 
 
 
(沧州市编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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