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核查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最近,保定市编委办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门安排部署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督导工作,制订翔实的督导检查方案,组成由三名副主任带队的督导组,深入25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开展督导。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办法:一是“听”与“看”结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听取了各县(市、区)编委办主要领导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汇报,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并登录机构编制信息实名制管理平台实际操作。二是“督”与“导”结合。在督促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指导”作用,与县(市、区)编委办同志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在政策的准确把握和工作的思路方法上给予相应指导,同时就信息平台操作和实名制核查能够采取的具体方式方法进行了专门指导。三是“纠”与“改”相结合。为了加快纠错进度,促进信息平台健康平稳运转,充分发挥现代化电子平台管理效用,督导组将前期各县(市、区)实名制信息平台中的录入错误集中打印成册进行直面反馈,当场指导错误修改,有效提高平台信息准确率。
从督导情况看,全市信息核查工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认识提高。大部分县(市、区)编委领导机构编制意识日益增强,能够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能够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二是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市、区)在安排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及时下发通知进行部署,明确任务阶段和时间节点,并将当前核查工作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紧密结合,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结合,保证了核查工作平稳高效推进。三是核查认真,规范公示。各县(市、区)将机关事业自查报告与实名制平台信息认真对照,逐个单位逐个人员进行筛查,认真把好最后一道关口,做到“四个力求”,即:力求人员编制信息真实、力求表格数据信息准确、力求编制审批文件完整、力求核查程序严谨规范。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采取有效适当方式进行核查公示,保证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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