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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加快推进县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发布日期:2014-02-13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为力争提前高质量完成邢台市各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春节过后,该市立即着手,全面督导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针对全市县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整体进展较快,但各县(市、区)之间进度不平衡、个别地方分类标准把握不够准确等问题,2月10日,邢台市编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函》,对县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提出了新的规范性要求:加快工作进度。为确保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县要充分认识时间的紧迫性,基本完成类别确定的,要进一步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收尾工作。进展较慢的立即动手,统筹安排,切实加快工作进度严格分类标准。范围要合理对于本地各类事业单位,要做到应分尽分,除有充分理由和明确依据不列入分类范围外,一律进行分类,不得随意缩小分类范围。二程序规范。按照省、市文件确定的程序,事业单位类别划分要充分征求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不得由机构编制部门自行直接划定类别。在事业单位分类过程中,要依次履行必要的沟通、协调、报批程序。三标准严格。要认真执行依据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要求,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如有主要根据现经费形式划分类别的,要重新审核,纠正偏差。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强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做好正面宣传,认真听取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积极引导部门共同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有问题早发现、早研究解决,及时化解分类工作中出现的矛盾。二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对于分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矛盾问题,要征求财政、人社等部门意见,共同调研,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审核工作。三加强与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

根据邢台市编委办安排,各县事业单位类别划分情况要于2月25日前全部提交市编委办审核。目前,该市编委办已明确专人,对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初步结果的审核指导工作正陆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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