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功能不清、机制不活、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服务质量和效益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唐山市编委办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下大力气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通过整合资源、撤并机构、收回编制等多项措施,减少事业单位89个,收回事业编制1929名,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该撤销的撤销、该整合的整合、该规范的规范,优化资源配置。全市共撤销、整合事业单位405个,其中市直19个,县(市、区)386个。市直的重点是结合文化体制改革,对文化演出以及电台电视台等事业单位进行了撤并、整合;县(市、区)的重点主要是结合教育系统调整布局,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合理配备师资力量,对生源较少的中小学校进行整合;对职业技术院校进行整合,将建工中专与劳动技师学院合并、职教中心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壮大了院校规模,提高了师资力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规范职能和名称。为适应工作需要,按照加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全市共对21个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名称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其中市直7个,县(市、区)14个。市直主要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畜牧水产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等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名称进行了规范;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规范了部分事业单位的名称。
三、规范经费形式。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类别和职责任务,规范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市共对218个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进行了规范,重点主要是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形式进行了规范。
四、消减编制。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特别是长期任务不饱满,空编量较大的事业单位,大幅度消减编制。全市共消减事业单位编制1929名,其中市直1342名,县(市、区)587名。市直主要是对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科技局等空编量较大的事业单位进行收编;县(市、区)的重点是将宾馆、招待所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收回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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