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增强县域发展活力
记者: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俗称“省管县”),今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提到推进“省直管县”、“扩权强县”改革。您是如何理解的?
迟福林:所谓“省直管县”,我的理 解是,减少行政层次,使省直接把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经济权限“下放”到县,推进“扩权强县”。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 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就是说,“省直 管县”对于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加快城市化进程都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是一个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大国,没有“县域”的现代化,就不 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
当前和今后几年,我国正处在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大背景下,推进“省直管县”改革,需要把统筹城乡发 展、扩大内需作为重要出发点。我国7亿多农村人口的消费潜力十分引人注目,被认为是世界经济版图上少有的一个亮点。农村消费长期低迷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 距不断扩大相关。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严重抑制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欲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 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未来几年,实行“省直管县”的改革,应当加大省级财政对县乡公共服务的投入,着力把城 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件大事情做好。
记者:推进“省直管县”,是否就意味着“市管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了?
迟福林:“扩权强县”是新阶段国家发展的大战略。如果说“市管县”是上世纪80年代各地行政体制改革的主流,那么,“扩权强县”则是上世 纪90年代以来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的重大举措。以珠三角和长三角为例,作为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引擎,如果没有“顺德”,没有“昆山”,没有“江阴”等县 域经济的涌动,是不可能诞生“中国神话”的。当然,强调“省直管县”,不是否认“市管县”的历史作用。未来5—10年,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成为我国发展的 大趋势。实行“扩权强县”,要把加快以县域为基础的中心城镇的发展作为重要目标。从这个方面来看,推进“省管县”,也是我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记者:“省直管 县”的关键何在?
迟福林:实行“省直管县”可有效减少行政层次、明显降低行政成本。从社会需求的角度看,它更迫切的意 义在于,通过扩权强县强化县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这是因为,如果把经济管理权限按照资金审批额分别划到省、市、县(区)各级政府,是同市场经济发展的趋 势、同强县扩权最终要实现的目标不相符的。县级政府作为与农民最接近的一级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执行者和社会事务的具体管理者,应当把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 障的公共服务事务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与此同时,县级政府还需要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的经济性公共服务,制定有效政策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 素向县域流动,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有效集成各项支持政策,增强县域经济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能力。
记者:日前,在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展改革委的报告提出将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对此,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迟福林:扩 权强县其实就是要通过“省直管县”的财政体系的调整,来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的财力投入,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在县乡政府之间实现优化配置。从实 际情况看,由于相当多的县级财政属于“吃饭财政”,加之历史欠账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事业捉襟见肘。这样,就十分有必要加快推进县级财政管理体制改 革,增加省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的比重。这几年,我国已开始减少并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可考虑将这部分资金作为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来源。在每年的增量 上,多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增加其比例。另外,考虑到省以下财源不足的现实,应尽可能地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必要的地方税收管理权,以增 强其调剂财力的能力。
③ 因地制宜循序推进
记者:扩权强县有所谓“浙江模式”与“海南模式”之说,您怎么看?
迟福林:扩权强县的改革诉求首先从 民营经济强省的浙江提出来的。浙江模式的经验之一,就是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而在诸如官员任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还不是完全的省管县。这两年,浙 江模式已在一些省份运用。
海南从1988年建省开始就没有实行市管县。海南省18个县、县级市、地级市都是由省直接管理。这也可以解 释为什么海南省下放行政管理权,既包括县、县级市也包括地级市,这是因为它们之间只有行政级别的差别而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不管是浙江 模式,还是海南模式,都代表了一种方向,即从财政的省管县逐步过渡到行政的省管县。
记者:对正在全国推开的“省管 县”,您有哪些建议?
迟福林:财政体制上的“省管县(市)”改革已经有了20多个省份的实践经验,行政体制上的“省管 县(市)”改革也有海南等地的探索。从实践看,“省管县(市)”对扩权强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作用和明显效果。在“省管县”过程中,我的建 议是,一是要有总体规划,不要盲目推行;二是不能搞一刀切,一窝蜂式地推行“省管县”肯定会出问题,应分类改革;三是要循序渐进;四是推行“省管县”,要 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由此,要求各级官员转变发展理念,不能用传统的思维来推进“省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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