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企事业单位加快重组,社会组织加快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相对于快速变动的社会结构、快速流动的人口、日趋复杂的利益结构和多元化的群众需求,目前的社会管理体制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就成为党领导社会建设的一个新课题。今天刊发的这篇文章对“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编者
所谓社会,是指政府、企业、家庭之外的公共领域和公共空间。社会管理体制是与经济管理体制、政治管理体制、文化管理体制相并行的一种管理体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作出了部署。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旨在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既要符合社会管理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我国国情。社会管理包括“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三项内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须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创新“管什么”:从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指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国外“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了一些新理念:由指挥型政府向协调型政府转变,由无限责任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由划桨政府向掌舵政府转变,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吸收国际经验,加强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未来我国社会管理的调整目标应是小政府、大社会。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创新社会管理,当前需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二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创新“谁来管”: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社会管理体制的管理主体由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四部分组成,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之一是主体多元化。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单位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迫切需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党的领导,是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在社会管理中,党委领导主要表现为统筹兼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效促进社会整合。政府负责,是国家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过程中,政府应更加注重发挥在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中的职能作用,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推进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社会协同,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途径。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公众参与,既有利于社会管理得到群众支持,又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依靠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形式。
目前,我国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需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内容和形式。这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当前的主攻方向是:在全局性和局域性社会管理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创新“怎么管”:完善各种社会互动机制
创新“怎么管”,关键在于健全和完善各种社会互动机制,主要是健全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包括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利益引导机制,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合法、合理获取利益的观念,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二是建立健全利益约束机制,约束和规范人们的利益动机和行为,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利益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三是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调整不同利益群体或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缩小人们之间的利益差距。四是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给利益受损的个人或群体提供一定补偿,提高社会公平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利益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须遵循完整性、便捷性、有效性原则。完整性是指能够全面准确收集情况;便捷性是指诉求渠道便捷通畅、低成本;有效性是指群众诉求能够到达相应的层面并获得响应。当前应在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优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形成反应灵敏、运作有力、执行高效的工作链条。具体地讲,就是要让群众有地方及时表达诉求;有关部门对合理的诉求要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对不合理的诉求要进行疏导,对一些带有倾向性和重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发生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是推行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同时适应现代社会节奏加快、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多发的形势,搭建多种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工作网络建设,形成便捷通畅的诉求表达制度安排。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关地方和责任部门及单位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像分析经济发展形势一样分析群众利益诉求形势,像抓重点工程一样对待群众利益诉求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须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开展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完善各项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
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重点是维护好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一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尤须建立健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二是保障就业。将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落到实处,特别是积极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把国家财政新增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尽可能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四是保障受教育权。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尽快促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4%。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五是保障政治参与。保障公民有序参与社会政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比如,发展民主协商,协调各方利益;加强民主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治,规范公权力的运行范围和使用方向;推进基层民主,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