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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日期:2012-02-14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支持群众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职工、青年、妇女等社会群体的总体构成、价值取向、社会经济地位和公共服务需求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作为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纽带,群团组织如何因应新形势,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是一个十分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党政重视,充分保障群团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有效参与。群团组织能否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真正发挥作用,党政的重视、指导和支持是前提。一是在新形势高度重视群团。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群团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和工作,出现了明显的“边缘化”危机。而与之相对的现实状况是,“两新”组织迅猛发展,城市流动人口剧增,各界群众需求多元化、多样化特点日益突出,社会管理工作中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领域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群团组织协同党政参与社会管理。因此,党委政府应当准确把握群团工作现状和社会管理需要,把群团工作真正重视起来。二是在新形势下大力支持群团。党委政府应当为其开展工作和活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解决困难、提供保障。首先要加强工作领导。把群团工作纳入党的群众工作、执政工作和经济工作之中。加大对群团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群团工作的良好氛围。其次要强化工作保障。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其活动阵地建设。另一方面要尽可能为其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三是在形势下重新塑造群团。围绕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及时跟进群团组织和群团干部队伍建设。尝试吸收社会组织和各阶层、各群体优秀代表兼职群团工作,形成代表广泛、号召有力、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组织和工作新格局。

  群团联动,充分整合群团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实用资源。群团组织具有许多共性,具备联动的基础,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发挥整体作用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往往会产生“1+1﹥2”的效果。一是加强联络,资源互补,增强群团组织合力。倡导合作理念,营造合作氛围,突破“垂直管理”制约,树立“大群团”观念,在各群团组织间结成“互利共赢”共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增强组织之间的凝合力。二是突出重点,整合优势,提高群团组织实力。发挥协调效应和互补效应,在各自资源不足、力量不够时,可以考虑统一建设公用设施(如活动中心)和布局区域资源,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和协同发展能力,达到双赢目标。在优势项目方面,也可以搞“强强联合”,集中各自人力、财力、物力、信息,把影响面广、牵动全局的重点活动做大做强。三是要构建平台,互联互动,扩大群团组织影响力。构建维护权益联动平台。把各家的维权岗、维权热线、法律援助中心集中起来,将维权工作网络贯穿打通,形成触角遍及各个群体的工作网络。四是建立机制,保持特色,创新群团组织合作模式。建立和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规划总结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成立群团组织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分管群团工件的领导牵头,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就群团组织工作的一些共性问题、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策划、布置,达成共识,共同作为,使群团工作联动实现规范化、程序化、长效化的制度保障。

  自强自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应有作用。创新社会管理,为群团组织带来新契机的同时也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内容和相关群体的现实需求,大力创新工作手段。一是抓覆盖,创新组织格局。既要瞄准“两新”组织这个重点领域狠下工夫,也要打开群团组织建设思路,尝试依托社区、楼宇、协会等各种聚集人群的媒介建立组织网络,做到哪里有工作对象,哪里就有组织堡垒,哪里就有工作内容,哪里就有群团组织网络覆盖,加强有关协会、商会、联合会的功能,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现实途径。二是抓中心,把握工作关键。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抓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事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和政策依据。利用各方面群众参政议政的优势,多途径反映有关群体的意愿和诉求,把急需解决的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促进党委政府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有关群体的权益,使政策在资源调整、利益分配上保证有关群体的利益。三是抓民生,扩大社会影响。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推动解决就业、升学、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实际问题,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为党政分忧、为相关群众解难。四是抓项目,增强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和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集中力量办大事。把握市场需求,协调社会资源,通过政府委托和自主开发等形式,积极主动承接政府授权的工作和项目,打造形成有影响、有作用的品牌化公共产品,通过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活动把各方面的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五是抓服务,赢得群众支持。通过开展重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完善各级组织联系制度、召开座谈会等措施及时掌握民情民意,有的放矢搞好服务。特别是对涉及自己代表的群众群体利益问题,必须从维护大局、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牵头参与解决,并争取和协调社会各界为所代表群体办实事。

  群团组织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有生力量,党政重视、群团联动、自强自新,才能充分发挥其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协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真正有作用、切实有作为。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杨博,系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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