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党中央对社会管理创新提出明确要求。各地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与水平,神州大地上呈现出一片和谐喜人的新图景。
与时俱进,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成为新阶段的新任务
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国内生产总值10年前首次突破10万亿元大关,到2011年已达到47.2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更是率先复苏,书写了一份出色的答卷,全球瞩目。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财富的迅速积累、社会结构的深刻转型,我国逐渐进入了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利益相互交织、各类诉求激烈碰撞,深层次矛盾不断凸显,新问题大量涌现,社会生活更加复杂。以往单一、单向的社会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
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社会管理又怎能长期滞后?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从此全面融入百姓生活。“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社会管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一条主线。
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到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从更名组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到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提出在新阶段要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从加强整体规划设计,因地制宜搞好典型培育,到提出要对重大问题一个一个攻坚克难,一步一步推动解决……短短数年间,“社会管理创新”已经由一个陌生的“新词”变成人们耳熟能详的“热词”。
社会管理方式不断变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也空前高涨,“创新社会管理”呈现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生动局面。
整合互动,激发社会活力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99.3万人
社会活力是创新创造的根本,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着眼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服务业的崛起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何为他们服好务,尽可能地发挥好他们的创造才能?各地在深入思考,也在积极探索。
“赋予‘外地人’以‘新市民’待遇!”曾经的呼吁正变成现实。许多地方打破城乡壁垒,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同城化。
“现在,户口带来的区别已经越来越小,本地人、外地人也没有了明显的界限,大家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都是城市的建设者。”十八大代表、贵州省遵义市供电局城区供电分局报修维护中心主任申友强感慨地说,外地人在就业、教育、医保、社保等方面都享受到了与本地人同样的待遇,让他们有信心在新城市扎根生长,为城市建设增添活力。
作为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毛细血管”,社会组织同样蕴藏着蓬勃的生机与活力。能否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构建起政府、社会、市场良性互动的格局,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课题。
2011年10月1日,广东省东莞市“千分一公益服务中心”正式登记注册,成为全国第一家注册的民间慈善组织,团队创始人张坤对此感慨万千。成功转正后,张坤激动地说:“以后,我们会推动成立更多的千分一公益小组,帮助更多有困难的人,让慈善成为更多人的习惯。”
从2011年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10多个省市已经陆续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上先行先试,采取各种方式突破双重管理障碍,除个别仍需前置审批的少数类别外,对所有社会组织实行民政统一直接登记。这大大降低了门槛,为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的管理并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保障。
社会组织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2004年到2011年,仅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从13.5万个增加到20.4万个。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6.2万个,比上年增长3.7%;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599.3万人。
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热情不断被激发出来,每个人都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分子,个人微小力量汇聚成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
从汶川地震到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忙碌身影为我们留下感动;从免费午餐到居家养老,民间协会、社会组织的所作所为让我们深受鼓舞。为社会组织松绑,不仅促进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趋于完善,更释放出了潜藏于民间的参与社会管理的强大力量,使之成为社会建设的宝贵资源。
服务为先,增强社会凝聚力
△网格化管理与行政管理“无缝对接”,让每一个呼声都有人倾听、每一项任务都有人落实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为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各级政府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成为全社会合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共识。
最广大的人民在哪里?最广大的人民在基层!作为社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基层的情况牵动着每一个关心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人的心。
为了尽可能覆盖基层社会管理中的“盲区”和“真空”,各地积极构建起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和服务,彻底整合“条块”公共服务资源,实现网格化管理与现有行政管理的“无缝对接”,努力实现着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管理、每一个呼声都有人倾听、每一项任务都有人落实的社会管理新目标。
凝聚共识,离不开互相信任。而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是通往这一目标的唯一道路,也是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和最佳模式。近年来,各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势,创造性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开启了矛盾纠纷“大调解”时代。
在人民调解制度的带动下,各地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确保不同利益群体都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江苏省全面落实诉前调解机制,由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2012年上半年,江苏基层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就达41367件,占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的34.83%。
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各级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主动去倾听群众的呼声,贴近基层去了解群众的需要,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要求。群众也真真切切体会到了社会管理创新所带来的转变,与党委、政府一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