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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编制分布状况与需求趋势研究

发布日期:2016-12-31 信息来源:研究中心

中小学教师编制分布状况与需求趋势研究

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形势下,按照中央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政策要求,我们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分布状况和编制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重点分析了具有代表性的易县、阜平县、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蠡县、莲池区和竞秀区等8个县(市、区)近四年来中小学在校生、教师编制等情况,对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对编制需求的趋势进行了研究探讨,提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为中小学编制如何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我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分布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编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与实际教学需要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中小学教育编制现状与中小学在校生数量不断增长的实际不相适应

目前,我市共有中小学在校生1286522名,其中,市直 34382名,县(市、区)1252140 名;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86247名,其中市直2388 名,县(市、区)83859名。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在校生数量不断增长,教师编制总量相对较少,且多年未进行调整,与当前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不相适应。2016年在校生数量1286522名,比2013年增加72522名,按照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文件关于核编标准的规定,全市中小学编制总量应核定78040名,扣除幼儿园占用9678名编制,目前存在1471名编制缺口。

(二)中小学教育编制现状与新时期教育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随着教育全面发展,中小学音、体、美、计算机、书法等专业课程日益重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艺[2008]8号)规定了镇(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一名。专业教师需求增加,教师编制需求量随之增大,按照国家规定开足开齐这些专业课程都需要编制给予保障,而教师编制并未随教学任务增加而调整。2013年-2016年,易县等8个县(市、区)中小学在校生共增加144094人,年均增加36023人,年均增长率6.8%。受编制限额影响,音、体、美等专业课教师并没有随之增长。

(三)中小学教育编制现状与我市城乡发展实际不相适应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快速推进,乡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聚集,城镇人口不断增长,中小学适龄儿童大量增加,而相对应的教育师资配备相对滞后。2013年至2016年,全市城镇人口增加446400人,中小学在校生也大量增加,而教师编制总量并未增加。其中,易县等8个县(市、区)城镇中小学在校生共增加23200 人,年均增加5800人,年均增长率3.4%;教师共增加571 名,年均增加143 名,年均增长率1.7%,低于在校生增长比例。

同时,部分山区县交通不便,自然环境艰苦,经济欠发达,工资待遇偏低,形成教师向城镇的单向流动。且由于自然条件限制,不能大规模并校撤点,按照教育教学需要,部分教学点即使班级少、班容量小,也要配足配齐教师,并且随我国人口政策的变化,部分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需要逐步恢复,导致山区县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很大。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测算,我市阜平、涞源、易县、涞水、曲阳、唐县、顺平等7个山区县存在教师编制缺口2219名。

(四)中小学教育编制现状与目前幼儿学前教育发展不相适应

2007年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我市幼儿园数量较少,只有少部分小学附设学前班,编制核定中对学前教育考虑较少,未核定幼儿园教师编制。近年来,人民群众学前教育意识普遍提高,幼儿入园意愿较强。同时,教育部门开展教育布局调整时,大规模撤点并校后遗留下相当数量中小学校舍,为充分利用这部分教育资源,保证教育阵地不丢失,教育部门设立了大量乡村幼儿园,大量占用了原中小学教师人员编制。目前。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共200032名,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9678名,加剧了中小学教师编制紧张。

(五)中小学教育编制现状与当前学校教职工人员结构不相适应

当前,全市中小学存在行政及后勤等教学辅助人员过多,所占比例过高的问题,并且主要集中在小学。2016年易县等8个县(市、区)高中、初中和小学分别达到744人、1129人和1633人。按照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国办发(2001)74号)关于确实需要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的规定,8县(市、区)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学辅助人员分别超56人、17人和247人。另外,部分地区学校还存在教师占编脱岗现象,使一线教师编制使用愈加捉襟见肘。

二、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趋势

根据全市特别是易县等8个县(市、区)近4年来中小学在校生和教师编制等情况,我们对全市近年来中小学教育发展及对教师人员编制需求规律进行了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随着人口政策不断完善,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将增大

2013年-2016年,易县等8个县(市、区)公立幼儿园增加236所,入园幼儿增加7255名,年均增加1814名,年均增长率12%,入园幼儿增长较快。

下一步,随着国家人口政策的调整及二孩政策的放开,新生儿将出现增长趋势,带来幼儿园入园儿童和中小学适龄儿童数量的梯次增长,人口变化的新形势对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师编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师编制将有较大需求。

(二)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中小学编制需求将增大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2016年制定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城镇化率要达到60%,实现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城镇人口将持续增长。目前,包括我省在内的30个省已经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城镇化大发展,势必带来城镇适龄儿童数量大增长,对城镇中小学教育编制提出新的需求。

(三)随着全面教育不断发展,中小学专业学科教师编制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编制需求将增大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要求严格控制班容量,消除大班额,实行小班制。按照教育全面发展要求,中小学必须开足开齐音、体、美、计算机等专业学科课程,部分课程还要安排专职任课教师。中等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将来要保持与普通高中同等规模,在校生规模将迎来大增长。随着中小学课堂教育内容的极大丰富和班容量的普遍减少,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大发展,中小学专业任课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将逐步增加,编制需求也将随之增加。

三、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小学教育发展新形势都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充分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编制需求趋势,用活用好政策,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综合统筹考虑,动态管理机构编制,为中小学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调整完善核编办法,重新核定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编制

我市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编制自2007年核定以来一直未进行调整,十年来各县(市、区)在校生数量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市区主城区和部分边远山区县中小学教师编制非常紧张,需要充分考虑在校生增长趋势,统筹考虑学校规模、班额大小、地理位置、生源变化趋势及教师工作量等因素,同时兼顾城镇学校和乡村教学点编制需求特点,特别是部分乡村地区教学点多、班容量小的实际,综合统筹师生比和班师比核编办法。平原地区城乡中小学按照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标准重新核定编制;乡村中小学、边远山区教学点或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各占50%权重的方法核定,使编制配备进一步向条件艰苦、人口稀少的村小学、教学点倾斜,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

根据中小学在校生数量变化,积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研究探索有效实现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方式方法。一是动态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按照教育教学学段设置,每2年核定一次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将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到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具体落实到各个学校。根据本级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由教育主管部门在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内实行校际编制动态调整,并在机构编制部门备案。通过教育主管部门自主调剂编制人员,及时平衡城乡教育编制资源分布,缓解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城乡失衡问题。二是统筹使用和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资源。在全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政策环境下,按照全市一盘棋统筹使用和调整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内加大编制跨层级、跨区域调整力度,统筹调剂全市各县(市、区)城镇、乡村教师编制使用,将中小学教师编制资源向编制使用相对紧张区域倾斜,加强城镇和边远山区编制力量。

(三)核定专项教师编制,保证学前教育、专业学科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编制需求

重新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同时,兼顾日益重要的学前教育和音、体、美等专业学科教育。一是明确专业教师编制配备。按照全面发展对中小学课程设置要求,单独核定专业教师编制或明确专业教师编制比例,边远乡村教学点保证一点一名教师,英语和音、体、美等专业学科教师可由中心小学巡回送教解决,在中心小学核编时给予综合考虑,保障全面教育实施二是调整置换幼儿教育占用编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精神,在从严从紧原则下,按照班师比1:3比例核定全日制幼儿园编制,并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省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冀办字〔2016〕51号)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核减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并统筹使用核减的编制置换幼儿园占用的中小学教师编制,解决学前教育大量占用中小学教师编制问题。三是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编制。根据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文件规定的高中教职工核编比例和国发〔2014〕19号关于“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要求核定教师编制,满足未来职业教育发展需要。

(四)广泛采取多种措施,补充基础教育编制不足

在当前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政策要求下,依靠不断推进各项改革和科学技术进步缓解教育编制短缺压力。一是建立占编脱岗人员退出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教师岗位管理,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建立长期占编脱岗人员退出机制。二是加快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教育机构后勤保障人员编制,研究探索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退出编制管理范围,将有限编制资源集中用于一线教师。三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调动社会教育力量服务于公共基础教育,填补公办教育力量不足的缺口。四是积极开展电教化远程教育。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成果,使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开展电教化教学,缓解中小学教育编制需求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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