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调研,确保改革底数清、问题准。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等10个相关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主动深入各涉改部门,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详细解读改革相关政策,听取各部门“热点、堵点”情况反馈,共同研究涉改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人员现状、资产规模和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情况等。为涉改单位明确改革思路,指明改革方向,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
“2”个方案,确保改革范围清、目标明。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改革总体要求、改革范围、改革方式和时间节点等,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负总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涉改事业单位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建立机构编制、发改、组织、人社等10个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改革合力。同步细化《实施方案》,按照“能撤则撤、能并则并、能转则转、能退则退”的原则和精准施策、一户一策、先易后难、分类分步要求,明确改革方式、可量化考核目标、配套政策等,为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保障。
“3”张清单,确保改革任务清、进度明。一是建立《唐山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台账》,包括改革方式、改革目标、改革进度等11项内容,每周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二是涉改单位分别建立《唐山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度清单》,包括基础信息及改革目标、改革进展情况等9项内容,每周报市从事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三是根据前期调研摸底情况,建立《唐山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逐项研究,解决一项销号一项,遇到新问题及时列入问题清单。
“4”个步骤,确保改革程序严、步子稳。发展改革部门协调指导推进落实,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前期准备、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和总结回顾等4个步骤,研究确定转企改制操作规程,周密制定转制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各类人员,确保改革全过程平稳有序。各涉改单位的改革方案须充分征求职工意见,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由同级从事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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